2010年11月2日 星期二

女方訂婚應備禮品












女方應備辦禮品:
 
 1. 挑禮品禮若干。
 2. 預備甜茶。
 3. 甜湯圓、點心。
 4. 酒席。
 5. 贈與準新郎之禮六件或十二件(帽子、領帶、衣料、袖釦、領夾、皮帶、鞋襪、手錶等)
  做為還禮之用。
 6. 媒人禮若干。
 
訂婚當天之儀禮:
 


  • 男方出發至女方家前,先行上香祭告祖先,祈求姻緣美滿幸福。
  • 準新郎由媒人及貢禮官作陪,將聘禮一一盛於盛上,前往女家。到達時須燃放鞭炮,女方亦應

          燃引鞭炮,並由新娘兄弟一人相迎,端洗臉水給新郎洗手、擦手,新郎即以紅包答謝。



  • 男方納采人群進入女家,由媒人介紹雙方家長及親友互相認識,並講些吉祥話增添喜氣。
  • 女方以煙茶待客,貢禮官將聘禮羅列呈獻;女方將聘禮奉於祖先案前,並敦請福壽雙全的長輩

          率領燃香祭告祖先,然後開始訂婚儀式。



  • 準新娘在媒人引導陪同下,捧甜茶向男方來客一一奉茶,甜茶飲畢,準新娘捧茶盤收杯子,男

          方來客此時應將事先準備之紅包與茶杯同置於茶盤上,俗稱「壓茶甌」。



  • 喝過茶後,準新娘坐於大廳一高腳椅上,腳墊小圓凳,面朝外,由新郎取出繫好紅線之金、銅

          戒,套於新娘右手中指上,表示夫妻永結同心。禮成放鞭炮,女方歡宴男方,男方準備紅包「壓桌」。



  • 宴畢後,男方應儘速離去,且絕不可互道再。女方則回贈禮品,如新郎衣料、皮鞋等十二,同

           時也讓男方攜回幾盒囍餅及禮香、禮燭、禮炮一份。



  • 男方回家後要行告祖禮,上告列祖先已完成行聘納采之禮,並將女方回敬之囍餅分享親友,謂

           之「分喜」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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